2004年11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建筑法将作修改 拖欠民工工资最高罚款30万
李嘉

    昨天,全国总工会有关方面透露,目前审定的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建议,建筑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,严重者最高可处罚30万元。
 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部长有关人士指出,到2003年底全国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的171亿元工资已偿还146亿元,目前还剩下25亿元正在处理当中。但到2003年底竣工的全国工程拖欠款仍有1700亿元,因此,工程拖欠款不解决,农民工拖欠款问题就无法彻底解决。
  据农业部、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,目前我国农民工大约在1亿人左右,然而农民工却难以得到城市工人相应的权益。这其中最重要的,也是农民工最关心的还是劳动报酬得不到保证,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仍很严重。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,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。(李嘉)